保险的隐蔽性和重要性

2025-03-14 05:46来源:大智报

亲爱的PAO,

我丈夫从莱特的一家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我是指定受益人。当他死于车祸时,我很高兴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我的索赔被拒绝了,理由是我丈夫没有披露与保险单签发有关的事实。根据保险公司的说法,当被问及健康问题时,他否认去看医生。公司声称,他们的调查人员发现,在我丈夫申请之前,他就被诊断出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nic偏头痛。老实说,他没有去他认为这是健康问题,所以当我问他关于看医生。此外,他的死亡不是由于他未公开的状况,而是由于碰撞。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地拒绝我的索赔吗?

海湾城的一个礼拜七

亲爱的海湾市的Juday:

根据该法律,“疏忽告知当事人所知道的和应当告知的,被称为隐瞒”和“[a]故意或无意的隐瞒使受害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经第10607号共和国法修正的第612号总统令第26和27节)。因此,即使你丈夫的行为是善意的,他只是简单地不披露相关信息,他误导了保险公司对拟议保险单的风险评估。

法院在加拿大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诉上诉法院和Sps案中。Bacani(1995年6月22日,GR 105135,由副大法官Camilo Danganan Quiason撰写)指出,“《保险法》第26条明确要求保险合同的一方善意地向另一方传达他所知道的所有对合同至关重要的事实,并且他对这些事实不作保证,并且另一方无法确定。该条款规定:“疏忽沟通当事人知道和应该沟通的信息。这叫隐瞒。”重要性不应由事件决定,而应仅由事实对收到通知的一方可能的和合理的影响来决定,在形成他对拟议合同的缺点的估计或进行他的询问时(《保险法》第31条)。”

在决定反对Sps时。Bacani,法院宣布:“合同的条款是明确的。被保险人被明确要求向保险人披露与其健康有关的事项。(三)被保险人未披露的与保险单审批签发有关的重要信息。所隐瞒的事项肯定会影响请愿人对其申请的行动,要么批准申请,要么相应地调整更高的保费,要么拒绝申请。此外,如果披露情况,请愿人可能需要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以便合理评估接受申请所涉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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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你的丈夫不需要死于他没有披露的疾病,保险公司就可以否认责任。正如法院在Sps中宣布的那样。Bacani案例中,“由于发现被隐瞒的事实与被保险人的死因无关,被保险人不必死于他没有向保险人披露的疾病,这是很好的解决办法。他的隐瞒误导了保险人对拟议保险单的风险进行估计或进行询问,这就足够了。”

但是,自人寿保险单签发之日或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保险人只有两年的时间可以撤销人寿保险单。该期限届满后,不得再以隐瞒作为否认责任的理由。法律明确规定:“按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人寿保险单,自其签发之日起或自其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在被保险人在世期间有效二(2)年,保险人不能证明该保险单自始无效或因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的欺诈性隐瞒或失实陈述而被撤销。”(伊利诺伊州第48条)

因此,如果你丈夫的人寿保险单已经有效至少两年,那么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以你丈夫隐瞒重大事实为由否认责任。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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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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